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必须在三个月内将其遗体安葬并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以领取丧葬补助费用。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携带并完备以下材料:
首先,应妥善准备各类证明文件,例如身故证书、户籍簿以及
身份证等;
其次,应当提供已经得到授权的
监护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这是为了确保相关权益能够准确无误地被代为行使。
此外,还需携带已确认的离
退休人员的火化证明原始文档和复印件、以及
代理人身份证份副本。
填写完成并经过社区核准后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也需要附上,且表格需要由
社保专员签字确认予以核发。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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