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江苏省对于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如下:
首先是一类地区,其每月的
最低工资额为人民币2000元;
其次是二类地区,其每月的最低工资则设定为1830元;
最后则是三类地区,其每月的最低工资水平为1620元。
而在覆盖面更广的非全日制就业领域中,我们也能看到同样的划分方式,即一类地区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设定为人民币18.5元,二类地区的数值为16.5元,三类地区则设定为14.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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