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通常情况下,失业救济金仅允许被申请人在一年内申请一次。然而,如果受雇者在同一年内多次失去工作机会并且符合领款要求的话,他们仍可进行多次申请。当受雇者再度面临失业问题时,其应得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将有可能与上一次尚未领取完毕的期限相加计算,但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有何限制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无明确规定,这是由于失业金的领取限制因素在于缴费年限,而非所谓的“领取次数”。只要您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要求,那么您便可以不受次数限制地提取失业保险金。然而请注意,当您再次开始就业时,失业金的缴款时间将需要在新的工作基础上进行重新计算,继而根据最新确定的领取标准评估您另外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简单来说即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没有领取次数限制。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简单来说即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没有领取次数限制。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