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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补偿标准n+1

时间:2024.10.22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12人
律师解析:
1、离职补偿n+1是指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要给离职的职工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离职补贴。
2、主要的情况是劳动者患病或不是因工受伤前提下的离职、单位给职工调整岗位或盘进行培训后职工还不能适应工作的、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根本变化,导致合同没办法履行。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和职工之一不想继续合同,就可以让单位给补偿金,然后职工离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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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稚心律师

广东深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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