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王梦楠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受聘于政府职能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致力于争议纠纷解决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争议双方的和解、调解、仲 裁、诉讼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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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若员工自行决定离开工作岗位,无须支付任何补偿费用;然而,员工有权索取由于未能签署书面劳务合同而应得的双倍薪资报酬。若雇主对此持有异议并拒绝支付双倍薪资,劳动者可向相关部门申诉。

在未签署劳务合约的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离任无需承受任何赔偿责任;然而,根据相关条款规定,该员工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所引发的双倍薪资赔偿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亦可经由与劳动者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同意,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务合约关系。

未签署劳动合同而自行申请离职的职工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其相关事宜详情如下所述:(1)若该职工系自愿离职,那么其将无权获得补偿;(2)然而,对于那些因为雇主未能按期支付薪酬、无故克扣薪资、或者故意拖欠以及拒不支付社会保险等原因而不得不选择离开公司的职工而言,他们有权诉求并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自行离职的赔偿问题探讨若员工未签署劳动合同时、而选择自主离开雇主,他们有权向雇主索要相当于两倍工资之款项,并且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雇主意愿交纳在劳务关系存在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所规定的内容,假如员工是出于自身主动原因提出辞职,通常情况下他们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未签署劳动合同情况下的自行离职可否获得补偿若您作为劳动者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选择离职,通常情况下难以获取到经济补偿或赔偿权益;然而,倘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仍未与您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在此种特殊情形之下,您有权向其主张每月支付双倍薪资待遇,且累计计算至最长十一个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