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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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物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业主断水断电。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在面对业主拖欠物业费时,应注重和谐稳定,依靠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通过教育劝导解决。只有在业主无合理理由拒缴时,才可依法通过法律诉讼追讨。未经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无权强制断水断电,擅自行为将导致业主有权索赔并追究侵权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在面对业主拖欠物业费时,应注重和谐稳定,依靠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通过教育劝导解决。只有在业主无合理理由拒缴时,才可依法通过法律诉讼追讨。未经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无权强制断水断电,擅自行为将导致业主有权索赔并追究侵权责任。

中国《民法典》规定,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停水停电。业主应按合同支付服务费,即使不满部分服务,也不能成为拒付的理由。物业在催缴无果后,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如断水断电。善意提醒是首要的催缴方式,逾定期限才可诉诸法律。

《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服务工作中便应遵循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并妥善留存其履行义务的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业主依法要求物业服务人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时,物业服务人因未能充分举证而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