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
李学勇律师(183-3868-7569),男,汉族,200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理论素养,办案谨慎,注意细节,责任心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李学勇律师执业于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为该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为困难、弱势、低收入群体服务的执业理念;勤勉、谨慎的执业。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多起民商、刑事辩护类的案件,并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办案技巧及业务水平。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用心、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期间办理的多起民商事纠纷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多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一致好评,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积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学勇律师主要擅长各类民事经济法律纠纷的处理,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各类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等。李学勇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一如既往地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职业理念,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执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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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一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

竞业禁止条款要点如下:合同订立时需预先商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用人单位需拥有明确商业机密或知识产权;适用范围限于高层管理者、高级技术专家及保密职责员工;其他特定情形亦适用竞业禁止。这些要素确保了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竞业限制适用于担任高级管理、掌握尖端科技及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竞业禁止违约金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支付。竞业禁止期限由双方商议,最长两年。需遵守其他相关事项。

竞业限制适用于担任高级管理、掌握尖端科技及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竞业禁止违约金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支付。竞业禁止期限由双方商议,最长两年。需遵守其他相关事项。

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作为用人单位,需要在参考其自身状况以及考虑员工个人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地约定竞业禁止的具体范畴,以避免在员工再度投入职场之时,由于缺乏充分了解而意外地触犯了已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达成竞业禁止协议的同时,也可以考虑与之进一步明确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