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职工
辞职时,若已认定工伤且构成
伤残等级,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前者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按统筹地区规定执行。
2.若未构成伤残等级,辞职时通常无工伤一次性补助。
但用人单位
违法致职工辞职,职工可主张
经济补偿。
3.工伤补助需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且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小朱打算辞职,他不确定自己能否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鉴定小朱构成伤残等级,可公司认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公司无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已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伤残等级的职工,辞职时能依法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小朱已构成伤残等级,符合获得补助的条件。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公司认为两项补助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观点错误,公司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这些工伤补助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并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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