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提供劳务受害责任
纠纷里,
死亡赔偿金通常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
不过,六十岁以上的,每长一岁少算一年;
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算。
2.若
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住所地或
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高,死亡赔偿金就按那里的标准算。
3.实际处理时,要结合具体案情确定双方责任比例,再按比例承担
死亡赔偿等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小李提供劳务。一次工作中,小朱不幸因
意外事故死亡。小朱
家属要求小李承担
赔偿责任,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成为争议焦点。小朱家属认为应按其住所地标准计算,因该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而小李则主张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赔偿权利人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按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相关标准计算。本案中若小朱家属能提供有效
证据,死亡赔偿金可按其主张的住所地标准计算。
2、实践中要综合具体案情确定双方责任比例,再依比例承担死亡赔偿等相应费用。需进一步审查此次事故中双方过错情况,以明确责任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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