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人身损害走
民事诉讼程序,若适用
简易程序,需在
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2.走
劳动仲裁程序,
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
若案情复杂需延期,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期,且需书面通知
当事人,不过延长期限不能超十五日。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与用人单位就工伤
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小朱考虑维权途径,想知道走民事诉讼程序和劳动仲裁程序分别需要多长时间。用人单位则认为走民事诉讼程序时间长,希望小朱走劳动仲裁程序,但小朱担心劳动
仲裁结果对自己不利,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若小朱选择走民事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
民法院批准。
2、若小朱选择走劳动仲裁程序,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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