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一次性就业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当工伤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
解除合同,就会触发支付情形。
2.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如北京,五级至
十级工伤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按
伤残等级和当地月平均
工资支付,五级24个月,六级21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3.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若不支付,职工可协商、
仲裁或
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九级工伤。劳动合同期满后,小朱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终止。小朱认为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用人单位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立即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希望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情形包括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本案中小朱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理应支付该补助金。
2、支付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假设本案适用类似北京的标准,九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9个月支付。
3、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若单位不支付,小朱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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