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2.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职工,工作时不幸受伤。单位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小许认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则觉得申请时限可延长,不应由自己承担费用。小许遂决定自行
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若未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时限,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该单位负担。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小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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