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已认定
工伤且缴纳
工伤保险,符合相关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要在规定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配合提供材料。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鉴定后的医药费由单位承担。
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
仲裁或
诉讼维权。
3.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有异议,可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进行了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小许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在医药费处理上出现分歧。单位认为小许部分医药费不符合工伤保险报销标准,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小许觉得这些费用是因工伤治疗产生,应由基金支付。另外,还有部分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如小李,鉴定后单位拒绝支付医药费,小李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1、对于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小许,若其医药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工伤认定,小许配合提供材料。若小许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对于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小李,鉴定后的医药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小李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医药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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