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地自然
死亡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
同工伤。
近亲属可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
赔偿,包括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的丧葬
补助金、按比例发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是不属于视同
工伤情形,用人单位给予人道主义补偿,数额协商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工地工作。某天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小朱
家属要求工地按照工伤进行赔偿,而工地认为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仅愿意给予一定人道主义补偿。双方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朱符合这一情形,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若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才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人道主义补偿且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案中小朱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工地应按
工伤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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