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作加重病情是否算
工伤分情况。
病情属
职业病目录,且因工作接触危害因素加重,可认定工伤。
需经有资质机构诊断后申请认定,因职业病属工伤范畴。
2.病情非职业病,要认定工伤需满足“三工”条件,像旧伤因工作突发状况加重。
用人单位、职工或
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向
社保部门申请,
符合条件可享
工伤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职员,本身患有某种疾病。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其病情加重。小朱认为是工作原因导致病情加重,要求公司认定为工伤。公司则认为需分情况判断,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的病情属于职业病目录范围内,且是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工作原因导致病情加重,可认定为工伤。需经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再
申请工伤认定。
2、若小朱的病情不属于职业病,要认定工伤需满足“三工”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致病情加重。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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