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单位不能
辞退孕妇。
法律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依据无
过失性辞退、经济性
裁员规定解除合同。
2.但孕妇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致单位重大损失,或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单位可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3.若单位
违法辞退,孕妇可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或让单位支付
违法解除的
赔偿金。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怀孕女职工,在某单位工作。单位以小许怀孕后工作效率下降为由,决定辞退她。小许认为自己虽怀孕但仍尽力完成工作,单位此举属于违法辞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
裁员)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处于孕期,单位仅以工作效率下降为由辞退她,不符合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若单位没有
证据证明小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其辞退行为属于违法。在此情况下,小许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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