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时要剔除
加班费。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
工伤或
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这里“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待遇。
加班费是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劳动所得。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若不剔除加班费,会让职工停工时收入高于正常工作时,这违背了停工留薪期保障职工基本收入、维持正常工资福利的立法本意。
所以在实际中,通常以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把加班费等额外劳动收入剔除。单位要按此标准,按月给职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样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进入停工留薪期。公司按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剔除了加班费,但小许认为应包含加班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停工留薪期应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不应扣除加班费,公司则主张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才符合规定。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待遇。
2、加班费是劳动者超正常工作时间额外劳动所得报酬,若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剔除加班费,会使职工停工期间报酬高于正常工作状态收入,不符合停工留薪期保障职工基本收入、维持正常工资福利待遇的立法本意。所以公司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合理合法,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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