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内要和
劳动者签
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建立
劳动关系得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是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同时签书面合同,那得从用工当天起一个月内签。
试用期是包含在
劳动合同期限里的。要是合同只约定试用期,那这个试用期不成立,这段时间就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用人单位不能用试用期当借口,不跟劳动者
签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得每月给劳动者两倍
工资。要是超过一年都没签,就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用工阶段,签书面劳动合同很有必要,能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要及时
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者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权。用人单位也应依法
签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告知其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再
签订劳动合同。小朱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两个月,公司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小朱要求签订合同,公司却以还在考察期为由拒绝。小朱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该公司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合同的做法
违法。
2、小朱工作已超一个月,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第二个月起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订立,视为公司与小朱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书面合同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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