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
劳动合同主张二倍
工资,其时效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时长为一年。
仲裁时效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不过,实践中起算点认定有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觉得,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要逐月分别算仲裁时效。毕竟支付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每月不
签合同的惩罚,有逐月独立性。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二倍工资差额应看作整体债权,仲裁时效从用人单位该支付却未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结束日期次日起算。
多数地区采纳第二种观点,也就是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到满一年前一日,用人单位需每月向
劳动者付两倍工资,劳动者主张这两倍工资时,仲裁时效从用工满一年次日起算。
若在仲裁时效期内,出现当事人向对方
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仲裁时效会中断。中断后,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建议劳动者及时关注自身权益,若发现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尽早
收集证据,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利。若遇到时效中断情形,要保留好相关
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在某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胡得知可主张二倍工资后,
申请劳动仲裁。但对于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双方存在争议。单位认为应逐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而小胡认为应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起算。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对于起算点有不同观点,一种是逐月分别计算,一种是将二倍工资差额视为整体债权,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未支付该二倍工资差额的结束日期的次日起算。
2、大部分地区采用第二种观点,即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劳动者主张该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起算。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出现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