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离职时,
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双方合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劳动者工资。
要是员工没按规定提前通知单位,擅
自离职,就可能构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这种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能要求员工
赔偿,从工资里扣除相应赔偿。不过,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
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就得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举个例子,员工月工资5000元,给单位造成2000元损失,单位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也就是5000×20%。
在实际中,用人单位得及时核算员工实际工作天数应得工资,以免
拖欠工资引发
劳动纠纷。员工也要遵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离职程序,不然可能要承担
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说离职就直接离开了。公司核算工资时,发现小许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2000元损失,小许月工资为5000元。小许认为公司应全额支付其工作期间工资,而公司则打算从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公司需核算小许实际工作天数对应的工资。
2、小许未按规定提前通知擅自离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该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即最多扣除1000元(5000×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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