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有这些步骤:
申请时,要提交书面
仲裁申请。申请里得包含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依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要是受理了,会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的话,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仲裁委受理后,5日内会把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要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即便不提交,也不影响
仲裁程序进行。
仲裁庭会提前5日书面通知双方
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可缺席裁决。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也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要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能在规定期限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与所在公司发生
劳动纠纷,小朱决定
申请劳动仲裁。他提交了书面仲裁申请,包含自身与公司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5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了小朱。随后仲裁委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公司,公司在10日内提交了答辩书。仲裁庭提前5日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庭审中双方对自己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先行调解,但未达成协议,最终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裁决,小朱对裁决结果不服,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1、小朱申请劳动仲裁时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包含必要信息,符合劳动仲裁申请程序要求。
2、仲裁委员会在规定的5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小朱,遵循了受理程序。
3、公司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虽不提交也不影响仲裁程序,但公司按要求进行了答辩。
4、仲裁庭提前5日书面通知开庭信息,保障了双方知情权。
5、庭审中双方对主张提供证据,符合审理过程中举证的规定。
6、仲裁庭先行调解未成功后及时作出裁决,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程序合法。
7、小朱对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在规定期限内
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