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纠纷精选解答 > 工伤时营养费和交通费标准怎样定

工伤时营养费和交通费标准怎样定

时间:2026.09.3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449人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里,法律没统一明确营养费标准。营养费通常要结合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来确定。要是医疗机构给出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就能主张营养费。这种情况下,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仲裁机构或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交通费方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凭正式票据实报实销,票据得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要是职工没经批准就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相关交通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没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交通费,就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主张交通费和营养费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在后续工伤赔偿程序中,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小朱认为自己身体受损需要加强营养,要求单位支付营养费,但单位以法律未明确标准为由拒绝。同时,小朱因病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了交通费用,小朱持票据要求单位报销,单位却以小朱未获批准到外地就医为由,拒绝支付交通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营养费,法律虽未明确统一标准,但可根据小朱伤残情况,结合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若医疗机构出具需加强营养的证明,小朱可主张营养费,双方可协商,或由仲裁机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2、关于交通费,依据规定,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凭相关正式票据实报实销,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若小朱未经批准到外地就医,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若单位未依法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相关交通费由单位承担。小朱主张费用时应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天津婚姻家庭张书雯律师 已认证
5.0分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优势:

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

18902108707

律师简介:

更多>
张书雯律师,执业地区为天津津南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02108707,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