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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的临时工干活受伤死亡是否算工伤

时间:2026.09.27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832人
律师解析:
招的临时工干活受伤死亡,是否算工伤得分情况。
要是临时工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做与工作相关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死亡;又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些情况都应认定为工伤。就算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能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就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不过临时工因劳务受损,双方要按各自过错担责。要是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行为受损,其有权让第三人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让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能向第三人追偿。
建议用人单位为临时工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降低风险。临时工自身要增强安全意识,工作中遵守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双方要及时收集证据,按法律程序处理。

案情回顾:

小许受雇于某单位做临时工。一天工作时,小许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小许家属要求单位认定工伤并给予赔偿,单位却认为小许是临时工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许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能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小许家属可申请工伤认定。
2、若小许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此时小许因劳务受到损害,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存在第三人致害情况,小许家属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单位给予补偿,单位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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