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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

时间:2026.09.2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001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裁掉他们。因为这类劳动者健康可能受工作影响,得确认没患职业病或度过观察期。
二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且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他们为单位付出了健康代价,单位有责任保障其后续生活和工作,所以不能在此期间裁员。
三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还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法律给他们一定医疗期康复,这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
四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出于保护女职工和胎儿、婴儿权益,用人单位在这个特殊生理时期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
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他们为单位长期服务,临近退休再就业困难,单位要保障其稳定工作到退休。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6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公司因经营问题进行经济性裁员,将小许列入裁员名单。小许认为自己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公司不应将其裁掉,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小许符合该情形,公司的裁员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这类劳动者为单位长期服务,临近退休再就业困难,单位有责任保障其稳定工作至退休。所以公司应撤销对小许的裁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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