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后单位
起诉的
管辖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通常,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指的是
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是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地方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要是用人单位没经过注册、登记,其
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就是用人单位所在地。
要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一处,双方
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
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由最先
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时,得准确确定管辖法院,不然可能会因为管辖问题耽误
诉讼进程。劳动者也得关注管辖法院的相关情况,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合适的法院得到维护。
案情回顾:小许与某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欲起诉。该单位注册地在A地,而小许实际工作场所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在B地。单位认为应在A地法院起诉,小许则觉得应在B地法院,双方就管辖地产生争议,分别向A地和B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用人单位所在地为A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B地,A地和B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均有
管辖权。
2、由于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最终管辖法院需看A地和B地法院谁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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