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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间有无劳动报酬

时间:2026.09.20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员工试用期间有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间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得按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报酬。因为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基本权益,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要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不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员工还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到某公司试用,试用期间他认真工作,为公司付出了劳动。然而试用结束后,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小朱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小朱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就应获得报酬,与公司协商无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朱在试用期间已实际提供劳动,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其劳动报酬。
2、若公司拒绝支付,小朱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小朱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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