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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属劳动关系

时间:2026.07.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在工作中,不少人会遇到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讲什么样的情况通常属于劳动关系。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得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得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劳动者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且有劳动能力。
其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比如劳动者要遵守单位的考勤、工作纪律等规定,干的活是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单位会按约定发工资
再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得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就像制造企业里,工人的生产劳动是产品制造业务的关键环节。
认定劳动关系时,有些凭证可以参考,像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单位发的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还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即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同时符合上面这些情形,劳动关系也是成立的。要是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到一家公司工作,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何与公司就工资支付产生纠纷。小何认为自己接受公司管理,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工作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应按约定支付报酬。但公司称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工资。

案情分析:

1、此案中用人单位符合依法设立的组织主体资格,小何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小何遵守公司劳动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劳动管理,从事公司安排有报酬的劳动,其工作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这些符合劳动关系成立情形。
2、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小何可通过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凭证证明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小何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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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律顾问黄健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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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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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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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律师,已执业6年,执业地区为江西南昌,认证执业律所是 北京市中伦文德(南昌)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15581889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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