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单位长期放假后承诺给补偿,一般是要兑现的。这背后涉及
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法律问题。要是单位因为自身原因安排长期放假,其实就相当于变更了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里约定的内容。
要是单位承诺给补偿,这就形成了一种约定。只要这个承诺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等能撤销的情况,单位就得按承诺来。
劳动者得注意留存好单位关于放假和补偿承诺的
证据,像书面通知、会议纪要这些都可以。要是单位没兑现补偿,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按承诺支付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因自身原因安排长期放假,并承诺给予员工补偿。放假结束后,单位却未兑现补偿。小朱认为单位应履行承诺支付补偿,而单位则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单位安排长期放假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单位承诺补偿构成约定,且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显失公平等
可撤销情形,单位应履行承诺。
2、小朱可留存单位关于放假及补偿承诺的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会议纪要等。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按照承诺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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