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在福建沃博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凭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承办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票据付款请就权纠纷,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为人正直靠谱,能够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与信任。诉讼文书、法律相关文件的书写言简意赅、切中要害、精益求精总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丰富的实务经验积累及不断学习深造意识,具备优质服务种类案件客户、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素质能力。 专业擅长领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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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若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第三人致伤,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幼儿园儿童受伤责任划分需视情况而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若是第三人造成儿童损害,由第三人担责,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两个小孩一起玩一方受伤,责任认定需具体分析。若一方小孩有过错致对方受伤,其监护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若属意外事件且双方均无过错,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对犯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处置,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决定,必要时专门矫治教育。对应负刑责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以适合其身心特点方式进行,保障诉讼权利。量刑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还会与学校、家庭配合教育疏导,助其回归社会,符合条件可封存犯罪记录。

幼儿园小朋友打架伤人,一般侵权方监护人担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伤人监护人担侵权责任,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打架在幼儿园内发生,幼儿园若没尽责要担责,能证明尽责则免责。通常先由伤人方监护人赔偿,若幼儿园没尽责,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