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车
过失致人死亡要付
赔偿金,此属
侵权行为,
侵权人担
民事赔偿责。
2.
赔偿项目含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算六个月;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五年。
3.司机执行工作任务
致人死亡,单位担责。若车有保险,先由保险公司赔,不足部分侵权人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开车时因疏忽大意,不慎将行人小丽撞倒,小丽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朱认为自己并非故意,不应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小丽
家属则要求小朱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此外,小朱是某单位员工,事发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且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案情分析:1、小朱开车因过失致人死亡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2、由于小朱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致人死亡,用人单位需承担
侵权责任。又因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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