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工资发放按
停工留薪期规定执行,此期间原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原工资福利指正常出勤
月工资福利,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等,不含
加班工资。
3.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4.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5.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仅支付小朱
基本工资,未发放奖金和津贴。小朱认为公司应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包括奖金和津贴。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公司则以奖金和津贴不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遵循停工留薪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月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所以公司仅支付基本工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本案未提及相关特殊情况,若小朱在正常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应补足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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