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未经依法
清算就注销,
劳动者可把公司股东、发起人或
出资人列为被申请人
追责。因为他们有清算义务,未清算注销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担责。
2.公司已依法清算并注销,清算时对
仲裁事项合理安排,
仲裁程序或因主体消灭终结。
3.若未合理安排,劳动者收集
公司注销瑕疵
证据,可
向法院起诉相关
责任主体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因
劳动纠纷将公司
申请仲裁。仲裁期间,该公司办理了
注销登记。小朱认为公司未依法清算就注销,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将公司股东小李和小胡列为被申请人承担责任;但小李和小胡称公司已依法清算,在清算中也对仲裁事项作了合理安排,不应再对小朱负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小朱可将公司股东小李和小胡列为被申请人要求承担责任,因为股东对公司负有清算义务,未清算注销损害了小朱权益,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若公司已依法清算并注销,且清算中对仲裁事项作了合理安排,仲裁程序可能因主体消灭而终结;若未合理安排,小朱可
收集证据证明公司注销存在瑕疵,向法院起诉小李和小胡等责任主体,通过
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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