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职时被
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在特定情况下能拿到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员工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要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单位的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员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用书面通知等合法途径解除劳动合同,就能主张经济补偿。但如果员工主动离职,且没把
拖欠工资作为离职理由,通常拿不到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行政部门能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工资,若
逾期不付,会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100%向员工加付
赔偿金。员工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曾是某公司员工,离职时公司
拖欠其工资。小朱以
公司拖欠工资为由,书面通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小朱是主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朱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小朱工作年限符合相应标准,应按此计算补偿。
3、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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