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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员工赔偿n加一两倍吗

时间:2026.05.1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92人
律师解析:
劳动纠纷中,不少打工人搞不清“N+1”赔偿双倍赔偿。下面就给大家讲明白。
“N+1”赔偿是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员工的经济补偿。这里的“N”,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1”就是单位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
要注意,“N+1”可不是双倍赔偿。双倍赔偿是“2N”,适用于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那什么时候单位要支付“N+1”赔偿呢?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时,比如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还是不行;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员工协商也达不成变更合同的协议。这时,单位要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要么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然后再支付“N+1”的经济补偿。大家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以对照这些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4个月,月工资5000元。单位以小朱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小朱要求单位支付“2N”即35000元赔偿,单位认为应按“N+1”支付20000元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N+1”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方式,“N”按工作年限计算,“1”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本案中单位以小朱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符合“N+1”适用的法定情形。
2、双倍赔偿即“2N”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单位并非违法解除,所以小朱要求“2N”赔偿无法律依据,单位应按“N+1”支付小朱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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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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