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想离职,要赔公司钱吗?其实,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要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用给用人单位
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只要按这个法定程序提前三天说,就是依法
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
违约赔偿。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就得按约定给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服务期是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和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限;竞业限制是单位在合同或
保密协议里和劳动者约定,离职后劳动者不能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要是违反了这两类约定,就得承担
违约责任,不过这和正常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
解除合同是两码事。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处于试用期。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决定离职,遂按照规定提前三天向公司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公司却要求小朱进行赔偿,称其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小朱认为自己是依法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合同,不应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小朱提前三天告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无需向用人单位赔偿。
2、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才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未提及小朱存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所以公司要求小朱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