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符合条件时,交通事故
赔偿和工伤赔偿可同时获得。
因
第三人侵权致
工伤,受害者能向
侵权人索赔,也能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2.司法里部分项目遵循“互补”。
实际损失类费用难重复赔偿,侵权人赔了,
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不再支付。
伤残、工亡
补助金等专属项目,可从两方获赔。
3.
劳动者可先找侵权方赔偿,再凭
工伤认定向基金或单位要
工伤待遇,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朱受伤严重,产生了
医疗费、
误工费等费用,且构成了伤残。小朱一方面向侵权人小李索赔,另一方面申请了工伤认定。侵权人小李对部分赔偿项目进行了赔付,之后小朱又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部赔偿,工伤保险基金以部分费用已获赔付为由拒绝重复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劳动者既有权向侵权人主张
民事赔偿,也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小朱作为劳动者,在此次事故中符合该情形,其同时主张两种赔偿有法律依据。
2、对于实际损失类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遵循“互补”原则,若侵权人已赔付,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支付。本案中侵权人小李已对部分赔偿项目进行了赔付,工伤保险基金拒绝重复支付这部分费用是合理的。而像伤残补助金等专属赔偿项目,小朱可分别从侵权方和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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