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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公司加班多,有没有赔偿可得

时间:2026.03.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247人
律师解析:
1.辞职时公司安排加班却不依法付加班费,员工可索赔。
2.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无补休、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按工资150%、200%、300%付加班费。
3.员工要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加班证据
4.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5.公司经责令仍逾期不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从某公司辞职时,发现公司在其在职期间安排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小朱认为公司应依法支付,而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收集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与公司协商支付加班费,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支付加班费。该公司安排小朱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违反了此规定。
2、小朱收集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公司仍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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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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