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无法
评残,
误工费即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应按职工原工资福利按月支付。
2.原工资福利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工资算。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情况特殊经鉴定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4.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
伤残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
工伤医疗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系某单位职工,工作时受伤但无法评残。单位在其停工休息期间发放的工资与之前差异较大,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则称小朱工作不满12个月,应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且需降低标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无法评残的工伤,误工费一般指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工作不满12个月,确实应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原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如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小朱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工资,不能擅自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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