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伤
赔偿中没有
误工费,对应为
停工留薪期工资,营养费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少数情况有。
2.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不超12个月,情况特殊经鉴定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3.营养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和康复费,未明确含营养费。
若工伤致
伤残需营养辅助,鉴定后法院或
仲裁机构可能酌情支持。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小朱向单位提出支付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要求。单位认为工伤赔偿中没有误工费,只同意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支付,且表示营养费不在
工伤赔偿范围内,拒绝支付。小朱对此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费,工伤赔偿里并无该说法,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确认可适当延长。所以单位按此标准支付合理。
2、对于营养费,通常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未明确包含营养费。但如果小朱因工伤导
致伤残,确需营养辅助治疗,经鉴定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酌情支持一定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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