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6.03.19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227人
律师解析:
1.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分情况。
2.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工资150%付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不管是否超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都按不低于工资300%付加班工资。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法定标准的部分,算延长工作时间,按规定付工资。

案情回顾:

小胡所在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小胡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出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同时,公司还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小胡工作。发工资时,小胡认为公司应按规定支付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150%加班工资以及法定休假日工作的300%加班工资,而公司却未足额支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部分,公司需按不低于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小胡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公司应依法支付相应加班工资。
2、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无论是否超过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公司都应按照不低于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公司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小胡工作却未足额支付,违反了法律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