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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交违约金

时间:2026.03.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2.存在两种需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情形。
其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及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费用。
3.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的,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这两种情况,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想提前终止合同,公司却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公司称小朱随意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理应支付违约金。而小朱表示公司既未为其提供专项培训,也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自己无需支付。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除法定情形外,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交违约金。本案中公司未为小朱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也未与小朱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所以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两种法定情形,小朱无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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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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