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车祸未达
伤残标准也能索赔。
没构成
伤残但有其他损失的,
责任人要赔
受害人看病花销及
误工损失,像
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2.医疗费按医院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定;
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来算。
3.若协商
赔偿不成,受害人可
收集证据去
法院起诉,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车祸中受伤,经鉴定未达伤残标准。事故责任人小胡认为未达伤残就无需赔偿,而小朱认为自己虽未构成伤残,但因就医治疗产生了各项费用,且耽误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要求小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陷入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未构成伤残但有其他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小朱虽未达伤残标准,但有实际损失,小胡应承担
赔偿责任。
2、医疗费根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若协商赔偿不成,小朱可收集相关
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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