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未评上
伤残,
误工费对应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2.原工资福利通常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算。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情况特殊经鉴定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4.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
工伤医疗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但未评上伤残等级。小朱要求单位支付误工费,单位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期限与小朱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受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且支付期限应到自己能正常工作为止;而单位则认为应按单位统一标准计算,且支付期限最多12个月。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未评上伤残时,误工费对应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所以小朱要求按自己实际工作月数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是合理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相关部门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小朱未评上伤残,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单位按最多12个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符合一般规定,除非小朱能证明自己属于可延长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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