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
劳动者不仅可获
经济补偿,还可能获得
赔偿金,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按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逾期不支付的,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所以,当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扰,欢迎联系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近期,单位因资金周转问题开始
拖欠小朱工资。小朱多次与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但单位一直拖延。无奈之下,小朱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了
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则认为资金困难只是暂时的,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工作多年,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结合小朱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若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单位逾期不支付,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小朱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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