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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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不应只按基本工资发。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您有权享有与受伤前相同的工资待遇,包括所有正常工资构成部分。

员工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应保持原水平不变。即按照员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标准支付,以确保其在法定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不受影响。具体计算依据为员工受伤前的工资水平。

工伤员工在养伤期间,其薪酬标准是基本工资一分不能少,原有福利待遇也得原封不动。这福利待遇具体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等,都得按照工伤前的标准发放。具体计算方式是,以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为基准,再把伤员在整个治疗期间的所有收入加起来,最后除以12个月,以此来保障伤员的权益。

工伤期间工资照发,福利不少!工伤期间,工资不仅包含基础薪资,其他福利也得照发,比如奖金、津贴、补贴等,一样都不能少!这是为了保障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水平和受伤前一样,没有经济压力。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病假工资待遇不变,按照之前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发放,由所在单位定期支付给伤者。这意味着,在工伤期间,工伤员工有权享有与受伤前同等水平的工资收入,包括所有津贴、补贴和其他形式的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