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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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中,违约金数额由公司和员工自由协商设定,但不能超过未履行服务期所应承担的培训费用总额。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如员工未遵守服务期协议,需按协议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是对培训协议违约金一般如何计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合同未满辞职的话违约金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赔偿,但是只有在公司提供了技术培训服务或者是竞业要求的情况下劳动者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除此之外的情况是不许用赔偿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