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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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有个条款规定“劳动者可以拿着公司的工资欠条去打官司,不牵扯到别的关于劳动关系的纷争的话,这就等于是欠薪闹剧,法院会当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这个条文并没有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欠薪的欠条有效期这件事情到底怎么算。咱们国家的法律里,诉讼时效就是你得在规定时间内去告状,不然你就失去了告状的权利。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你要是你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比如被人拖欠了工资,那么你就得在一定时间里去找对方讨债。这个时间就是你知道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最多不能超过三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你就可能失去了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也就是你可能拿不到你应得的钱。不过,如果你发现你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那就算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不会再帮你了。

告诉你,咱们要想让法院帮着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话,那可得抓紧时间,因为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这个时效是从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还有就是你知道是谁造成的那个时候开始算起的。所以说,如果别人拖欠你工资还给你打个欠条儿的话,你得赶紧在发现或者应该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三年内去法院告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向国家法律机构提出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三年时间。这就意味着,假如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您必须在实际知晓或者应该知晓相关权益已经受到侵害,同时义务方也已知晓这一点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于三年内向司法机关提交起诉申请。

大家都知道诉讼时效期是3年嘛,除非法律特别说明了时间比较长。其实这条规定就是说,要是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到时候你就要从这一天开始算起的3年内提出诉讼。但是,如果说你是从权益被侵犯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已经过了20年的话,那法院就不会再管你这个事情,除非是你有特殊情况,比如你向法院申请了延长,这样的话法院才会考虑帮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