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地
伤亡事故,劳务公司通常要担责。
若与伤亡人员有
劳动关系,应在事故发生后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为
工伤的,有
工伤保险按规定赔付,没缴纳的由劳务公司全付。
2.若劳务公司
违法转包、分包给无用
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其招用人员工伤,由劳务公司担责。
3.若劳务公司有过错致事故发生,还可能要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一家劳务公司在工地工作。一次施工中,小朱不幸遭遇伤亡事故。劳务公司认为小朱并非正式员工,不应为其申请
工伤认定和承担责任。但小朱
家属坚持认为劳务公司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公司应按规定处理。同时,有人发现劳务公司存在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小胡的情况。
案情分析:1、若劳务公司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劳务公司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为小朱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劳务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劳务公司按规定支付相应待遇;若未缴纳,则由劳务公司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2、由于劳务公司存在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小胡的情况,小朱作为小胡招用的
劳动者发生工伤,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劳务公司存在过错导致事故发生,还需承担侵权
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