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法规依据:
工伤鉴定依照相关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人身伤害鉴定则依据人体损伤致残分级标准。
2.鉴定目的:
工伤鉴定是为保障
劳动者权益,评定劳动与生活能力障碍;
人身伤害鉴定用于明确
侵权人责任和
赔偿范围。
3.标准严格度:
工伤鉴定相对宽松,像手指骨折,
工伤较易定
伤残,人身伤害可能不算伤残。
4.鉴定机构:
工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人身伤害由有资质的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某工厂,工作时手指骨折。小朱认为这是工伤,要求工厂按照
工伤标准进行赔偿。工厂却认为应按人身伤害标准处理,因为觉得这不是典型的工伤情形。双方在
赔偿标准上产生争议,工伤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等级》,人身伤害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若按工伤标准,小朱手指骨折较易达
伤残等级;按人身伤害标准,可能不构成伤残。
案情分析:1、工伤鉴定与人身伤害鉴定依据法规不同,工伤鉴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人身伤害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所以两者在判定伤残时有不同标准。
2、两者目的不同,工伤鉴定是保障劳动者工伤权益,评定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人身伤害鉴定用于确定侵权人责任和赔偿范围。在此案中,工厂和小朱的诉求基于不同目的,引发了争议。
3、工伤鉴定相对宽松,小朱手指骨折在工伤鉴定中易达伤残等级,人身伤害鉴定可能不构成,且两者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人身伤害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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