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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按揭
预售商品房按揭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3 16:17:34
已帮助36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开发商可否解除预售合同
按揭贷款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
抵押
或
质押
,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笭长蒂短郦的垫痊叮花
证人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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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按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能够预售吗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预售需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以下条件: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怎么规定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步骤有:领取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铺回购纠纷如何举证(商品房预售纠纷要如何举证)
根据你提问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具体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建成的商品房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购房者,购房者支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开发商和购房者)一方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就会引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例如:购房者不按时支付房产费用;开发商不按时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商品房买卖的交易当事人由于风险意识差、房产法律知识不足等原因,在现实的房产买卖交易中很容易引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发生。二、商品房预售纠纷要如何举证1、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书。2、提供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以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3、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4、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各位律师:<br>民间借款案子在上诉期间,债权人能否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的有按揭贷款的商品房进行保全。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你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及方式:冷冻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是什么意思?
“经营范围及方式”,其实就是“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意思“经营范围”,也就是说你做的生意的范围,简而言之就是你被允许卖的商品类型,被允许生产的商品类型,“经营方式”,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生产、加工等等,也就是你做生意的方式【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及方式:冷冻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这个意思是,这个店可以批发,也可以零售那些已经包装好的,外包装上有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厂家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冷冻食品,但是不能卖没有包装好的散装的冷冻食品也不能卖不属于冷冻食品范畴的其他食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购买商品房,如何做预售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事实上,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在房地产市场中大量存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之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 预售合同转让有如下条件: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国家税收。因为预售合同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预售合同转让后,新预购人取代原预购人成为新的权利主体,也是预售商品房竣工后的产权人。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将预售合同提前转让,转移跌价风险;新预购人自愿承担跌价风险,冒着风险提前买受,然后再次转让,这种转移风险和买受风险必须是平等自愿的。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 3、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合同转让,否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从预售合同内容看,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预售合同对转让有约定,当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时,可以转让。例如分期付款中,预售合同约定必须付清前二次应付款项或者付清应付款项达到2/3后方可转让。 第二,预售合同未约定转让条件,预售合同履行中,预购方提出转让,必须征得预售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这样规定既可预防预购人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又可以保证预售合同转让及预售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三,预购方已经全部履行预售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不必征得预售人的同意,但事后应及时通知预售人知道,使其正确履行合同。通知人是转让人和新预购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原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通知预售人,并了解后预购人履行合同情况。 4、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 这种预售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人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
刘光礼
问题:你好,我问一下,我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20000元定金,但是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吗?
可以
张鹏
问题:你好,我签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2万元定金,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问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吗
你好,这样是可以的,可以起诉对方返还定金,具体细节可以来电做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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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5-01 14:02:13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的。
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他属于继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继承费(个人所得税),这个税属于买房还是卖方交?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1:04:41
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问题:买了二套房后悔了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09:41:43
你要去研究一下法拍的规则。
问题:说被执行人有优先权,现在房子不卖了,说被执行人补齐了执行款,法院又不卖了,交了定金,拍了法院的房子?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10:16:41
有抵押的情况怎么会办理过户呢?
问题:我买二手房卖家拿房子抵押贷款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了我会有影响吗?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1:04:41
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问题:买了二套房后悔了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09:41:43
你要去研究一下法拍的规则。
问题:说被执行人有优先权,现在房子不卖了,说被执行人补齐了执行款,法院又不卖了,交了定金,拍了法院的房子?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01 14:02:13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交的。
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他属于继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继承费(个人所得税),这个税属于买房还是卖方交?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10:16:41
有抵押的情况怎么会办理过户呢?
问题:我买二手房卖家拿房子抵押贷款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了我会有影响吗?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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